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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3-24 17:08: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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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5579899

  项目名称: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湛江市空港经济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吴川市湛江空港经济区规划空港纵五路东侧,塘㙍大道南侧的规划地块(中心坐标:E110°34'7.62",N21°28'28.4")

  环评机构: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86.3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建(构)筑物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其中:污水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粗格栅、泵房、沉砂池、综合处理池、磁混凝系统、滤布滤池、消毒及计量槽、污泥调理间、污泥脱水间、除臭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的主管道长约2050米,主要收集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的空港三路(现状路)至塘㙍大道(规划路)范围内的生活污水。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采用“预处理+厌氧处理+缺氧处理+MBBR一级生化池+二沉池处理+除磷池处理+污泥处理+消毒处理+除臭处理”的污水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约1294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949.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截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旱作灌溉。

  2、废气。采取围挡施工、洒水抑尘、物料堆场覆盖防尘布、施工设备采用清洁燃料、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封等措施。

  3、噪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采用低噪机械设备,机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和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和回收利用原则,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固废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外运车辆须采取密闭加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安置区排水渠。污水处理厂的构(建)筑物、污水管网和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废气。项目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污泥调理间及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采取密闭措施,其产生的恶臭废气收集后经除臭装置处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的绿化和喷洒除臭剂,确保项目的无组织恶臭废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合理布局,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泥脱水后交由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格栅渣和沉砂池废渣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室废液和污水在线监控设备废液等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须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