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吴川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文明路10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6017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条例》为工作指引,不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基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办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条,2021年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告公示2条,政策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办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和情况。也没有收到省和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办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力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前审核管理,从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等方面,推进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四)回应关切方面。2021年,我办并未收到网民留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方便群众(企业)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强化文字校对和数据核实,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