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通知书》(维修)送达公告
李土惠: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11时00分在吴川市创业路海滨锦博汽车维修部涉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2000741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2000741号)(维修).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罗伟 联系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