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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通知书》(赣CAZ995)送达公告

时间:2022-01-21 09:55: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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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使用赣CAZ995车辆于2021年11月24日01时31分在吴川市边坡村路段国道G228线K6446+070M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的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2000750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2000750号)(赣CAZ995).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罗伟                 联系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