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通知书》(赣C7R45挂)送达公告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使用赣C7R45挂车辆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50分在在吴川市塘缀镇大洋村路口路段涉嫌道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2〕00026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2〕00026号)(赣C7R45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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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