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通知书》(粤GW3137)送达公告
吴川市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使用粤GW3137客车于2021年12月09日09时26分在吴川市人民西路路口涉嫌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1900615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1900615号)(粤GW3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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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罗伟 联系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