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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通知书》(粤GU7661)送达公告

时间:2021-12-30 17:34: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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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昭: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使用粤GU7661车未经批准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你自行卸载,粤GU7661车辆货物。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湛吴交责改〔2021〕170002192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湛吴交罚〔2021〕170002192)(粤GU7661).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罗伟                 联系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