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通知书》(桂D24978)送达公告
高房: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使用桂D24978车辆于2021-10-0103:33:39途径吴川市肖山村路段省道S285线K104+500M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的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1900629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1900629号)(桂D24978).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罗伟 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