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赣J63215)送达公告
萍乡市红旗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1年09月03日06时12分使用赣J63215车吴川市肖山村路段省道S285线K104+500M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因你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且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湛吴交罚〔2021〕1901314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湛吴交罚〔2021〕1901314号)(赣J63215).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罗伟 联系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