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川市黄坡镇201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吴川市黄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黄坡镇大岸村大岸经济合作社位于黄坡镇大岸村南面内的集体土地0.30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039公顷),作为吴川市黄坡镇201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坡镇大岸村内,征收土地面积0.30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03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价为每亩31633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另计)。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军事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吴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