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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川市海滨街道2015年度第七批 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预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15-08-11 14:55: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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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川市海滨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拟征收吴川市海滨街道梅逢社区博基经济合作社、九头井经济合作社位于海滨街道海滨一路南面的集体土地共4.9435公顷(其中:博基经济合作社3.9023公顷,九头井经济合作社1.0412公顷),作为吴川市海滨街道201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依法返拨给海滨街道梅逢社区博基经济合作社和九头井经济合作社作为留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四至:东至海滨街道办事处、少年宫、博物馆,南至海边,西至广东威立电缆厂,北至海滨一路(详见勘测定界图),征收土地总面积4.9435公顷(均属建设用地)。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结合我市实际,按六类地区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53万元/公顷(3.5333万元/亩)。

(二)没有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和零星青苗根据实际协商予以补偿。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吴川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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