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审批情况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5579899
项目名称:湛江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中转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吴川市大山江街道228线国道覃文村(覃文工业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51分15.891秒,北纬21度25分50.240秒)
环评机构:深圳市欣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废矿物油作业区、废铅酸蓄电池作业区、办公区、和废气/废气处理工程等,配备废矿物油储罐、高速输送油泵、塑料框、密闭塑料框、手推车、叉车、应急泵等生产设备;项目主要对吴川市及湛江市内产生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贮存和中转,其工艺为产废单位自行收集废矿物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建设单位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进行上门收集、装车、运输至项目入库暂存、出库转运至下游处置单位;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加工和再利用,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量为废矿物油设计最大储存量为79.49吨,中转量为10000吨;废铅酸蓄电池设计最大储存量为104吨,运输量为50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污染主要集中在运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废矿物油出入油口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与经油气回收储油罐、油罐车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并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铅酸蓄电池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引风系统收集,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工艺为碱喷淋)处置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不产生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公司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合理布置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和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塑料容器、含油抹布、油泥、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及清罐作业产生的油泥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矿物油作业区、废铅酸蓄电池作业区和危废暂存区要防雨淋、防腐、防渗和防漏,并设置事故应急池、围堰和导流沟,及时收集泄漏事故废液,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设单位须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加强项目危险废物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