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湾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鼎龙湾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5579899
项目名称:鼎龙湾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吴川市鼎龙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吴川市王村港镇米乐村(中心坐标:110度54分48.10秒,21度24分50.36秒)
环评机构:湖南环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6722平方米,其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0000 m³/d,项目的纳污范围为鼎龙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污水主要来自度假区内住户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污水处理厂采用AAO +次氯酸钠与紫外线复合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粗格栅+提升泵房、缺氧池、厌氧池、生化池、MBR膜池及系统设备间、消毒及计量渠、污泥浓缩池、污泥反应池、污泥脱水间、管理用房、中水回用系统、恶臭废气处理系统等,并配套粗格栅、提升泵、电动葫芦、压滤机、风机等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为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截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就餐在项目周边的餐馆解决,其生活污水由租住房屋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或公共污水处理设施解决。
2、扬尘,采取围挡施工,洒水降尘,堆土覆盖防尘布,土方运送车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
3、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机械,做好机械设备的减震、隔声和维护保养;施工场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围闭施工,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4、施工固废,施工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除了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其余的固废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外出的运输车必须进行密闭加盖。
(二)营运期
1、废水。建设单位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作为中水回用,不外排。中水主要回用于鼎龙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绿化和各类冲洗用水、林地灌溉等,或根据实际情况,将中水暂存于鼎龙湾国际旅游度假区的高球练习场旁的人工河湖,中水经人工河湖净化后,通过米乐河引至其下游的灌溉渠,用于下游的农田灌溉。污水处理厂实行分区防渗,污水处理池及其管网系统等区域须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H2S和NH3等恶臭气体,项目进水泵房、格栅、污泥池、脱水机房等恶臭产生单元须采取封闭措施,恶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密闭、隔音的设备房内,并采取减震、吸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降低项目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泥脱水后交由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格栅渣和沉砂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更换的废旧紫外灯管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须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