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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17-04-24 09:14: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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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工作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与本机关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情况、行政处罚情况、食品药品抽检情况、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食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4、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数据。

  5、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吴川人民政府网(http://www.gdwc.gov.cn/);

  2、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栏;

  3、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宣传栏、咨询会、座谈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吴川市梅菉街道沿江路1区17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9-5587057

  通信地址:湛江吴川市梅菉街道沿江路1区172号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5245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填写后直接通过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邮(yjj5587057@163.com)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接待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另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食品药品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食品药品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的处理。

  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将依相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我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