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湛人社函〔2018〕74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施教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