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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0年度就业失业监测经费的公示

时间:2020-11-18 10:18: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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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监测点每年的监测经费由监测点所在的县(市、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人社部门申请,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列支到监测点。现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的监测经费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电话:5586858。

  附件:吴川市2020年度就业失业监测经费公示表.xls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