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收费 > 价格执法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1-06-12 18:20:09 来源:本网
【 打印 】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是保障粮油、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防控药品用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特殊时期自觉维护价格秩序,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跟风涨价。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我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