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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时间:2016-12-20 15:30: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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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190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0.042mg/m3。根据我市环境监测站数据显示:SO2年均值浓度为0.028mg/m3,NO2年均值浓度为0.015mg/m3,,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为稳定。
    我市面临的主要大气环境问题。一、工业废气污染,高污染燃煤锅炉尚未完全改造完毕;二、机动车尾气污染;三、道路扬尘;四、稻秆及村镇垃圾焚烧等废气污染。
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在我市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为稳定,一直保持良好,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加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深入推进技术改造。完善项目准入环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落后产能淘汰。“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淘汰2家水泥厂(立窑设施部分)生产线;关闭8家小造纸厂、3家水洗羽绒厂、12家冶炼厂。
    (二)、清洁生产
    1、重点行业与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
    2016我市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其中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1家,有3家还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计有8家已完成清洁生产生任务。
    (三)加强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管理
    1.加强油品供应管理。今年4月1日前,区经信部门按市的统一部署,督促检查区属油品企业提升油品质量,要求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油和国V车用柴油,为提高我市机动车车用燃油的品质,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打下扎实基础。
    2.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降耗。区经信部门大力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降耗。
    (四)、燃煤小锅炉整治
    1、燃煤小锅炉淘汰
    2016年,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分解湛江市2015年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任务的通知》(湛环函〔2015〕第324号)要求,我市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高度重视,我市18台锅炉整治任务现已完成13台,其中有3家自然停产,政府关闭取缔燃煤锅炉企业5家,燃煤改造锅炉5家,尚有5家正在进行改造中,预计2016年12月能全部改造完毕。
    (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我市自2013年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以来,通过环保、经信、财政、交通、质监以及消防等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截止2015年1月底,全市33家加油站全部按技术规范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今后,新建的成品油库及加油站必须将油气回收工程列入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油气回收工程作为必须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施工等工程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挡,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封措施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大型煤堆、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存储。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1、淘汰黄标车
    根据湛江市环保局、财政局、经信局和交警大队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湛江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已制定《了吴川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办法》。
    2、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
    根据机动车环保标志领取要求,我市在行政服务中心定点设立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窗口,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免费发放环保标志,2016年共发放标志8517份,其中绿标8211份,黄标306份。
    3、机动车环保监管动能力建设
    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创模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市人民政府印发《吴川市市区实行对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对取得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行限制通行的通告》两份文,从今年11月开始,在市区解放路、人民路、广沿路实行对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管理,有效提升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时,我市加强对在用车辆年检检测,以及对道路和停车场车辆的抽检,大力推进在用车辆达标排放,并切实提高了在用车辆检测率。
    (八)、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全年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治理、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项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共投入约200万元。
    (九)、大气环境管理。
    环境信息公开。在吴川市环境保护局网对大气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三、地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不要审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设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5年至2017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和配套措施,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基本完成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4、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大城市燃气管网与热力管网建设力度,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
    5、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6、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不再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蒸吨以上燃煤、燃油锅炉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7、加强工业企业及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完成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年底前,完全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8、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程,2015年淘汰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9、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
    1、由于我市财力有限,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明显不足。大气执法监管能力不足,人员、机构、装备跟不上管理需要。
    2、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气环境质量较为稳定,部分原因是我市工业基础薄弱,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能源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异常艰巨,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管理模式、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3、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程,积极配合市环保、交警等部门,完成每年度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淘汰任务。
    4、秸杆禁烧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焚烧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行为监管较为困难,特别是难于对村镇垃圾焚烧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