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助力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我局决定从2021年12月14日起,组织市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乱停放、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随意横穿马路的;(二)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的;(六)客运车辆超员、不按规定进站载人、随意停车上下客的;(一)整治行动期间,市相关部门将在车辆通行的集中时段、路段,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二)对于上述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市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吴川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