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便民知识库 > 社会保障

没有就业意愿可以申请失业登记吗

时间:2025-04-14 10:46:29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打印 】

问:

因身体原因、照顾小孩等原因,不打算找工作,推荐了工作也不会去可以申请失业登记吗?因身体原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会被注销失业登记吗?这样被注销失业登记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有原因不打算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盼回复,谢谢!

答:

您好,已电话联系咨询人了解具体情况,向咨询人介绍失业登记业务政策和相关流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