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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1-01-06 09:42:25 来源:12345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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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2月30日,原劳动部公布《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那么,什么是“正常劳动”?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供了8小时/天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