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
编号: 2026001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关管理规定,经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由申请人持本意见书到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后,再到文化部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申请手续。
单 位 名 称:湛江金豪电竞俱乐部馆(个人独资)
经 营 地 址:湛江市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北路2号吴川时代广场4号楼2层13、14、15、16、17、18、19、20号商铺
投 资 人 :程森焱
门店 负责人:程森焱
企 业 形 式:个人独资企业
注 册 资 本:5万元
计算机 台数:85台
有效期:本意见书自签发之日起,半年有效。
(审批单位公章)
2026年9月1日
注:1、凭此筹建文书到公安、消防、电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人在筹建期间,筹建内容与申请内容不一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该场所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4、筹建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与文化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粤公网安备44088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