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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吴阳镇人民政府选取人居环境整治劳务公司的公告

时间:2025-10-27 09:03: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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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安排调整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资金下达情况的函》(吴农函〔2025〕11号),安排吴阳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1万元。为做好我镇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第三批典型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劳务公司到我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劳务公司报名参加。

    一、工作内容

    劳务公司安排工人、垃圾运输车、挖掘机等机械和人工到我镇第三批典型村那郭垌、大坉、芷寮、桥头,根据我镇创建第三批典型村工作的要求,结合第三批典型村的实际具体情况,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理村中村边窝棚鸡舍。清理卫生站、污水池、快递点及周边的垃圾杂物,清理清运垃圾池周边的建筑淤泥及垃圾杂物。清理村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区域生产用具,清理村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区域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村巷道、房前屋后、山坡、草丛、竹林、沟渠、池塘、河溪等区域垃圾杂物、清理乱张乱贴。拆除破旧危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广告招牌。整治污水乱排放。

    二、劳务费用及要求

    投入吴阳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1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预计2025年11月上旬开始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工作时间合计5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劳务公司投入挖掘机不少于20台班、垃圾运输车工日不少于80工日、工人工日不少于360工日。(即每个典型村投入挖掘机不少于5台班、垃圾运输车工日不少于20工日、工人工日不少于90工日)

以上工日按挖掘机1200元每台班(每天不少于8小时)、垃圾运输车每天400元(每天不少于8小时)、工人每天150元(每天8小时)计算,金额含税金。

    (二)其他要求:劳务公司必须按照我镇及典型村的质量要求,配备足够工作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日常作业。对劳务公司聘请的人员,如工作不力、不配合典型村开展相关工作、不服从安排,我镇及典型村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对有问题的机械车辆,我方支出后,劳务公司必须予以更换。由于涉及进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与村庄群众进行友善有效沟通,村庄群众以老人妇女为主,为避免语言不通造成不必要的矛盾争执,劳务公司应尽量聘请会说本地语言的工人,方便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付款方式

    我镇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后,由大坉、桥头、芷寮、那郭垌等4个典型村与劳务公司做好工程量签证,经我镇确认后,向上级部门申请下拨经费,经费到位后,一次性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响应选取

    (一)资料提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加分材料(吴阳镇将根据加分材料择优选取);

    上述资料均需文件袋密封处理,文件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请有意向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在2025年10月31日下午5时30分前递交文件,逾期不受理。

地址:将密封文件袋送达吴阳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吴阳镇吴阳街一路8号镇府大院内),联系人:林上园(办公电话:07595805315);逾期提交无效。

    (三)选定方式

提交时间截止后,报名公司多于3家(含3家)时,在参选公司中通过综合考虑选取劳务公司,相关中选信息将电话通知中选公司。对未中选的参选公司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报名公司不足3家的,此次选取失败,将发布第二次选取公告。

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如报名公司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在参选公司中通过综合考虑选取劳务公司。若报名公司只有1家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直接委托报名公司。若无报名公司,将直接委托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