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铺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博铺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博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公布(https://www.gdwc.gov.cn/zjwcbp/gkmlpt/index),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博铺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博铺街道中华路1号,邮编:524552,电话:0759-52920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街道在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了《博铺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发布了61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内容包括:普发性非涉密文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继续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由党政和人大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更新、信息维护等工作。二是严格内容发布相关机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联系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知识培训,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一文一审”,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信息发布之前务必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公开发布,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更新周期及文件时效性,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方便其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落实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针对机构改革调整及人员变动实际,及时梳理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信息审核。我街道制定了《博铺街道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博铺街道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博铺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加强政务公开审查力度,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内容公开“三校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并审查是否有错别字及内容是否涉密等。今年以来,我街道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既无错别字也无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业人才和专职人员还有所欠缺。二是公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
我街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提高职业素养,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能高效完成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加强内容审核,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和问题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并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