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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18年吴川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告

时间:2018-11-22 10:27: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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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省有关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吴川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组织开展吴川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能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并承诺为服务对象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二、培训对象

吴川市各级各类新任或拟任幼儿园园长人选(含副园长和幼儿教育机构负责人)骨干教师,及其他从事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任职前或任职后尚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者。

 

三、培训项目要求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继教函〔201636号)》的文件精神,对培训项目要求如下:

(一)培训项目要求

任职资格培训以形成园长的专业理念与认识、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为主要内容,课程设置要以“应知”“应会”为重点,做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结合、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可采取分段实施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学习、跟岗实践、网络研修和案例研究四个模块。具体如下:

理论学习(150学时):系统学习《教育政策与法规》、《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学校领导与管理》、《素质教育理论、方法与实践》、《现代学校校长专业理念》、《学校开办与发展规划》、《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管理科学研究》、《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等课程。

跟岗实践(90学时):赴省内外幼儿园培训实践基地和优质学校考察、跟岗实践。

远程研修(30学时):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相关内容的拓展学习。

案例研究(30学时):通过论坛、答辩、总结交流等形式,开展管理案例研究和培训成果展示。

(二)培训方式要求

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实践、网络研修和案例研究等方式开展任职资格培训。集中面授要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将学员分派到省内外优质幼儿园,学习体验管理经验、反思自身不足,提升依法治园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开展线上研修学习,让园长根据需求选修优质网络培训课程,满足园长个性化学习需求;要以小组为单位,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与幼儿园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研讨、答辩和论坛方式开展案例研究和成果展示,提高园长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申报条件

(一)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幼儿园园长培训模式的要求。

(二)拥有健全完善的培训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培训的教学设施和生活保障条件,强化膳食卫生及住宿安全保障,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拥有一支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一线名师和园长培训专家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授课专家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50%)、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其中外聘专家应不低于授课专家总数的30%,一线名师应不低于授课专家总数的30%

(四)具备推行网络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的基础。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网络研修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研修。

(五)具有县级或以上幼儿园教师培训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五、申报要求

()有承办本培训项目意向且具备教师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请于25日前将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及培训实施方案等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我局人事股,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选用。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每个法人单位资质仅限在此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申报工作中使用一次,多次使用为无效。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9-5582366

邮箱:rsg5582366@126.com

地址:广东省吴川市海滨街道大坡公吴川市教育局,邮编:524500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