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菉街道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梅菉街道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招生入学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城区小学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使招生工作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小学布局调整,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确保梅菉街道2018年小学招生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梅菉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梅菉中心小学、梅菉街道各小学有关负责人组成。小学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及梅菉街道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精心组织、严密有序地开展工作。
2、各小学相应成立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班子等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本校一年级招生的宣传、发动以及适龄儿童报名、审核、地段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将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优先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证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尤其是公办学位满足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2、坚持属地管理。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梅菉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加强监督指导,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和审定,从源头上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
3、坚持免试就近。公办小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小学按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4、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严格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落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梅菉中心小学及招生学校将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名单、工作日程安排、联系部门、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制度公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突出重点地区,着力聚焦主城区择校问题;突出热点学校,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突出重点时段,提前做好招生工作预案和政策解读工作。
6、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招生对象
(一)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属公办小学的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有梅菉户籍的适龄儿童(挂户的不保证本学区的学位);
3、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梅菉房产证书的适龄儿童;
4、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梅菉有自建房、商品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6、父母在梅菉务工(5年以上、手续齐全)的外市适龄儿童(指外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父母在梅菉经商(3年以上、手续齐全)的适龄儿童。
(二)民办小学招生对象
法定监护人在梅录街道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计划
学 校 | 计划招生数 | | 学 校 | 计划招生数 |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中心小学 | 8 | 360 | 瓦窑小学 | 2 | 90 | |
梅菉小学 | 8 | 360 | 长鸿基小学(民办) | 3 | 135 | |
向阳小学 | 6 | 270 | 春晖学校(民办) | 3 | 135 | |
城建小学 | 12 | 540 | 联兴学校(民办) | 1 | 45 | |
新华小学 | 9 | 405 | 定中小学(民办) | 2 | 90 | |
沿江小学 | 12 | 540 | 合计 | 74 | 3330 | |
建兴小学 | 8 | 360 | | | | |
六、招生范围
学 校 | 招生范围 |
中心小学 | 梅岭居委会(南至新建北止),新文居委会(南至解放北2巷止) |
梅菉小学 | 红旗、东升、梅北居委会、水运联社 |
向阳小学 | 向阳、永红居委会 |
城建小学 | 城东、新城居委会,振兴路以南镇安街以东的住宅区 |
新华小学 | 解放、红新居委会 |
沿江小学 | 沿江、城中、庐江居委会,居住在潮到住宅区的红新居委会 |
建兴小学 | 梅岭居委会(北至新建南止),新文居委会(北至解放北2巷以南止)跃进、梅菉头、梅山居委会,居住在大有岭住宅区的解放居委会 |
瓦窑小学 | 廖山居委会 |
长鸿基小学(民办) | 梅录街道 |
春晖小学(民办) | 梅录街道 |
联兴小学(民办) | 梅录街道 |
定中小学(民办) | 梅录街道 |
七、招生办法
分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两类学校招生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方式。采取划片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各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计划、本校生源及本文的规定,拟好本校的招生操作细则,于5月中旬前送梅菉中心小学。
(1) “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儿童安排入读对口学区学校。
(2)“人户分离”(梅菉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同)的儿童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安排入读对口学区学校。如实际居住地对口学区学校学位不够,采取根据志愿进行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3)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湛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湛府[2015]16号),在梅菉街道内已经拥有住房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接受户主提出子女入学的申请,享受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安排入读对口学校。
(4)军人子女入读小学按照《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在当地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子女、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华侨子女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县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6)按照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定监护人在梅菉街道购买商品房其子女就读小学初中待遇问题的批复》(吴府函[2016]15号),市教育局《关于法定监护人在梅菉街道有自建房其子女就读小学初中待遇问题的意见》(吴教【2016】56号),非梅菉街道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梅菉已购买商品房或有自建房,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与梅菉户籍学生就读小学的同等待遇。按人户分离的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招生。
(7) 外市人员在梅菉街道务工5年以上(含5年),有当地户籍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在当地有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并缴纳社保费,其子女属随迁子女,采取根据志愿进行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8) 在梅菉街道连续经商3年以上(含3年)、依法纳税,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单、纳税单等),其子女采取根据志愿进行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2、招生顺序。以学校为单位按招生范围录取先后顺序组织招生。录取顺序:1、录取“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2、录取只有梅菉户籍的适龄儿童(挂户的不保证本学区的学位);3、录取于报名截止日前法定监护人取得梅菉房产证书的适龄儿童;4、录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5、录取法定监护人在梅菉有自建房、商品房暂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6、录取外市父母在梅菉务工(5年以上、手续齐全)的适龄随迁子女;7、录取父母在梅菉经商(3年以上、手续齐全)的适龄儿童。
招生时按上述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录完相应学校的招生计划为止。如果某所学校(如沿江小学、中心小学等)录取至某类学生时,由于招生指标限制,无法完成该类学生的录取,则按证件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按招生范围未被录取的儿童,依照志愿排序,再按有效证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未被录取又没有志愿的儿童,如果服从分配,可考虑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如果按招生范围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即由街道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其它学区儿童志愿情况,依照志愿排序安排学生到该校就读。
(二)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内容包括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由各民办学校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招生过程中,梅菉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的入学条件(年龄、学籍等)进行校对;对生源不足或生源过多的学校进行调整;对重报、重录、漏录、漏报、错录的予以更正,确保城区适龄儿童100%入学。
(四)学校新生录取名单拟定后,由梅菉中心小学把新生名册打印件和电子版,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确定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由梅录中心小学统一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到学校注册。
八、招生准备
(一)报名时间
5月14日至18日分别安排在各小学报名。
(二)报名办法
1、公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7类适龄儿童的报名:
序号 | 报名类别 | 报名材料 | 志愿 |
1 | “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 户口簿、房产证 | —— |
2 | 有梅菉户籍的适龄儿童 | 户口簿 | —— |
3 | 在报名截止日前有梅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 户口簿、房产证 | —— |
4 | 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 户口簿、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 | 填报志愿 |
5 | 法定监护人在梅菉有自建房、商品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 自建房:提供户口簿、国土证、准建证、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等;商品房:提供户口簿、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缴款发票、银行按揭单据、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等 | 填报志愿 |
6 | 外市父母在梅菉务工(5年以上、手续齐全)的适龄儿童 | 户口簿、居住证、社保单、工资单、水电部门的水电费单 | 填报志愿 |
7 | 父母在梅菉经商(3年以上、手续齐全)的适龄儿童 | 户口簿、社保单、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税单据、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等 | 填报志愿 |
注:1报名材料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A4纸);2、报名日之前日期为证件的有效日期。
以上7类适龄儿童的报名办法:由适龄儿童家长带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2份)到儿童招生范围所在地的学校进行分类报名,并根据类别填报志愿。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是否服从分配四栏填报,重复报名的无效。报名时要求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
2、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不符合公办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户口簿及其它有效证件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
(三)材料审查。报名时,对提交的证件要认真核对。复印件由负责报名的两名审核人员审核并签名确认。
(四)材料录入。由梅菉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校录入适龄儿童基本情况。
(五)材料复核。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材料送相关部门及家访的方式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主要对下列几种情况进行复核:1、梅菉城区户籍的核查(含挂户在梅菉的对象);2、梅菉城区房产证的核查;3、户口在外镇而父母在梅菉城区有固定住所的实地查证(含审核国土证、准建证、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购房合同、购房缴款收据发票、银行按揭单、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上门核实是否入住等);4、对父母在梅菉务工经商的情况调查(含社保单、居住证、工资单、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缴费单、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税单据、上门核实是否务工经商等);5、符合优待政策的其他材料的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内容与实际核实不一致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九、招生时间
招生工作安排在七月中旬。
十、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小学必须认真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辖区内6周岁适龄儿童100%按时入学。
2、中心小学统一安排报名时间、招生时间,各小学要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协调指导,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学校协调和指导招生工作。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生一籍。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注册后,学校收回通知书作为办理学籍的依据。开学一周内,学校把一年级新生名册报中心小学审核盖章,再由学校进行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5、严肃招生纪律。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增强工作责任感。对弄虚作假骗取学位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提供假证件,假证明的,在审核过程中工作马虎,把关不严,造成严重错误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及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坚决禁止学校和个人私自招生,坚决治理招生乱收费。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没有梅菉中心小学发放的《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凡不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退回原籍入学,并要追究经办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十一、招生解释
本方案由梅菉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