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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时间:2018-11-20 15:59: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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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吴川市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调研、督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基建、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接待、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教育工会的工作;负责局党委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安全保卫股

承担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依法治教工作。

(三)基建财务股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负责制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负责指导中小学科技活动和科普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举办基础教育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成人技术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招生计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五)思想政治教育股

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德育工作;拟订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中小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心理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工作;会同少先队、共青团、关工委等组织共同实施有关德育工作;负责指导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开展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指导学校的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和教育工作;制定及组织实施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条例》;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七)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市学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档案管理和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及教师调配交流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组织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分配工作;负责有关教师表彰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及全市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机关及全市中小学校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八)招生考试股(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自学考试的报名和考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计工作;承担受委托的社会各类等级和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市学校的监察、纪检、信访工作

(十)教育督导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制定和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计划和方案;检查督导下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督导检查全市“两基”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教育现代化工作;督导评估全市中小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等级评估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报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