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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年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3 22:46: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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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教办〔202097


关于做好2020-2021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市直幼儿园:

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函[2017]51号)文件精神和湛江市工教育局作要求,2020-2021年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自评系统91重启开放,为期30日。全市幼儿园(省平台)都要登录评估系统(网址:www.jypg.org.cn),输账号密码进入开展自评,录入数据,上传佐证材料和《自评报告》现就幼儿园自评工作要求

1幼儿园必须时间节点完成系统网上自评工作。市自评系统虽然开放时间为30天,但园长账号密码登录,需在15日内提交数据,超过15系统账号将自动关闭,再也不能进入操作。

22020-2021学年新增注册的幼儿园完成《园所信息表》(电子模板挂在邮箱wcdds666@126.com,密码5582316),提交中心小学汇总于910日前电子版报送市督导室邮箱wcdds316@126.com),由市管理员操作录入系统自动生成账号和密码发至幼儿园输入登录。

3幼儿园的数据录入佐证材料《自评报告》上传必须确保数据准确,内容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幼儿园要按《迎评资料整理清单》(同挂在邮箱wcdds666@126.com)整理近一年的档案资料备检。




吴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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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教办[2020]97号)关于做好2020-2021年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自评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