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川市教育系统“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吴川市教育系统“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特殊学校,市直属幼儿园:
现将《吴川市教育系统“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14日
吴川市教育系统“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吴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吴川市“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方案”》(吴安〔2019〕17号)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夯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础,全力保障我市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学校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的重要部署,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求、第一责任、第一标准,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振奋精神,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以“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为主题,按照“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通过“重点攻坚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两个遏制,一个减少”(遏制重大恶性案件、遏制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安全工作目标,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元旦、春节和寒假前后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
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消防安全、防范学生溺水问题、学校安保、危险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建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周边安全等为重点,突出节日假期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安全值班制度、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等机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采取更加严厉、更为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排查和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攻坚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安全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安全值班制度、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安全预警、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安全教育宣传情况。安全教育课时、课程落实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培训情况;防火灾、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盗抢、防意外伤害、防心理障碍、防踩踏事故等安全教育内容落实到位;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安全预警、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学校与社区、政府部门、学生家长开展安全宣传、安全隐患整治等活动情况。
(二)点内容。
1.道路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非法车辆接送幼儿、学生的;接送幼儿、学生的车辆超载、超速的;幼儿、学生上下学乘坐非法车辆、三轮的。校车运营许可审批不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未建立;校车运营单位与接送学生(幼儿)监护人、驾驶员、跟车人员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校车驾驶员资质不够,跟车老师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
2.消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不落实;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没有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没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3.学校(幼儿园)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4.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学校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和小商店的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学校食堂和小商店的进货台帐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食品留样未做到冷藏48小时、留样不齐全、没有标签的;没有相关的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制定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的。
5.危险化学药品。学校实验室剧毒或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分工不明确、管理不落实。
6.校建工程。在建工程不按规定进行质监,在建工程未实行完全封闭、没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危旧和闲置不用的校舍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封闭、没有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
7.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周边有“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游戏室,学校周边有各类流动摊点,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等。
四、攻坚行动时间安排
以全市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自行检查与市教育局全面检查、抽查相结合。从即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单位自查自纠与相关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教育局统筹安排部署“重点攻坚行动”工作,成立市教育系统“重点攻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林涛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杨伟发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梁志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政安股,负责“重点攻坚行动”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重点攻坚行动”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2019年12月中旬,市教育局将会相关部门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市进行督查。
(二)明确任务,深入推动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台账,逐项整改。
(三)广泛宣传, 扩大声势。在开展“重点攻坚行动”期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重点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四)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各学校(幼儿园)要注重统筹协调,兼顾配合,切实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各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重点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19年12月28日前报教育局政安股。各相关材料均要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联系人:陈华林,联系电话:13827112180,电子邮箱:zag55823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