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自建房建设施工安全告知书
全市广大群众:
为切实加强农村自建房及私人建房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以下三类行为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属违法施工,一经发现,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竹木脚手架材质易腐烂、断裂、坍塌,属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严禁在任何农村自建房及私人建房工程中使用。
(二)严禁使用简易提升机、淘汰物料提升机及自制吊机。此类老旧简易机械设备缺乏必要安全防护装置,未经检测备案,易发生坠人坠物、整机垮塌事故,属淘汰禁用设备,一律禁止使用。
(三)严禁使用普通非阻燃安全网。普通非阻燃安全网极易起火、火势蔓延迅猛,易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经检测合格的阻燃型密目安全网。
二、合法合规建房施工安全自查标准
(一)外墙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管脚手架,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
(二)外架防护体系必须按规定张挂阻燃型密目安全网。
(三)物料垂直运输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自制简易吊机及已明令淘汰的物料提升机。
三、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规定,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作如下处罚:
(一)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建房业主、施工班组及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合规建房,共同守护家庭平安与社会稳定。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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