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吴川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吴川市非遗保护中心、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吴川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确定了吴川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要求,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吴川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
吴川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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