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导航 > 市政府部门 > 吴川市农业农村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农机牌证清理告知书

时间:2025-04-15 14:43:35 来源:本网
【 打印 】

  尊敬的农机机主: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牌证管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强化农机牌证清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将对核发的农机牌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达到报废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农机牌证;(大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应予报废。)

  2.已经灭失的(例如已卖废铁、无法查明去处等);

  3.已实际报废的;

  4.私自转卖、转让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5.使用年限超过5年,逾期未年检的;

  6.国家明令淘汰和其他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农机牌证。

  二、清理要求

  请相关机主对照清理范围主动自查,若存在上述问题,需及时办理年检、报废、注销、过户等手续。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法公告相关牌证作废,并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三、报废服务

  对符合报废要求的农机,由我局协调回收企业上门收机,并给予办理报废补贴。

  四、办理方式

  我局将设临时服务点安排集中办理检验业务,如错过集中办理时间,请联系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股办理,联系电话:0759-5562430。

  1.各临时服务点时间安排如下(重点开展拖拉机、收割机检验业务):

  黄坡镇:5月7日上午9:30-12:00(枚陈村空地)

  吴阳镇:5月8日上午9:30-12:00(吴阳分路辉健公司门前空地)

  塘缀镇:5月9日上午9:30-12:00(那园村卫生站门前空地)

  振文镇、樟铺镇:5月12日上午9:30-12:00(振文樟木勇加油站附近空地)

  兰石镇:5月13日上午9:30-12:00(顿谷桥庆丰合作社附近空地)

  长岐镇:5月14日上午9:30-12:00(高铁站对面空地)

  覃巴镇:5月15日上午9:30-12:00(塘符村东田安公司附近空地)

  其他镇(街)暂不设集中办理点,根据实际安排办理相关业务,机主也可以直接联系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股预约办理。

  2.所需材料: 

  注销:需提供机主身份证复印件,回收行驶证、牌照、登记证书;

  报废:需提供购机发票、牌照、行驶证等证照;

  过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转让协议,回收原牌照和行驶证。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或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签名盖手印。

  五、法律责任

  1.对逾期未年检或使用报废农机的,将依法处罚并暂扣牌证;  

  2.对私自转卖未过户的,原机主仍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注销牌证的农机不得继续上路作业,违者后果自负。  

  请广大农机机主积极配合此次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特此告知!

                                              吴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