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认领公告
时间:2025-02-18 09:45: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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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我局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大山江街道良美村海滩处查获一辆手推耙螺车(疑系禁用渔具),现场未见作业人员。
因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权人,现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涉案物品所有权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该批物品的相关手续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询问调查。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物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9-5612111
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人民西路27号
吴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