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文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吴川市振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条例》,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湛江市和吴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充分依托吴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基本覆盖《条例》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2024年,我镇留言中心平台共收到网民来信6件,回复信件6件,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发布了《振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渠道、答复方式、申请表、流程图等内容。2024年,我镇收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信件0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进行意识形态安全的事前审查审批,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影响政治安全、社会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的内容,不涉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镇及时组织梳理清查,摸清政务新媒体底数。经仔细核查,2024年我镇暂未运营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作风整治、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督查推进,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增强公开的实效性,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2024年振文镇人民政府将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代表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