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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港镇2024年度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时间:2025-11-06 10:52: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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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王村港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1、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财务、资产管理、调研、印鉴管理、督察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联系市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驻本镇各级人大代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负责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党史、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校、“两企三新”党建、商协会党建、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党员管理、人才、志愿服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对接上级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社会工作领域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统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对辖区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受理处置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开展村务、社区事务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等工作。拟订辖区内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负责项目谋划、项目储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商贸、发改、重点项目服务、科技、物价、工业、金融、财税、统计、电力、通信等有关工作。承担暖企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发展,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负责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协调、重点企业培育指导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工作和统筹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协助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戒毒、禁毒、打私、打传、反邪教等工作。承担辖区扫黑除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纠纷查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做好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对接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决策决定、政府命令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本镇有关部门(含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做好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牵头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城镇管理、村镇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按权限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城镇综合管理、城镇污水处理、排水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征地拆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改造、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工作。负责处理辖区权限范围内建筑垃圾、建筑散体物料、工业生产垃圾和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承担建立健全林长制及田长制相关工作。组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 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防范安全风险。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公共安全事件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组织做好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风害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件的应急救援。指导村(社区)做好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业、水利、移民、农村供水、渔业、畜牧兽医管理、生猪屠宰管理、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资源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农业保险、耕地地力补贴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统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工作。承担推进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按权限负责做好本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开展辖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配合开展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开展规模以下散养户养殖点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协助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王村港镇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1、吴川市王村港镇党群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吴川市王村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①负责统筹对乡镇机关服务、对人民群众服务;②负责党群综合事务、党员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等服务工作。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规章制度、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宣传工作;③做好辖区内的民政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文明村(社区)建设、经济发展、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情信息、志愿者服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森林防灭火、来访信访、治安整治、扫黑除恶、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救灾救助以及残疾人等事业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管理等工作;⑤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优抚帮抚等工作,配合做好征兵、国防动员等工作;⑥承办乡镇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吴川市王村港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①负责农业、渔业、林业、畜牧兽医、农机、小型水利设施等技术的服务、指导、咨询、推广、培训、统计工作;②负责农作物的病虫测报、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情信息调度、农作物灾情数据收集上报工作;③负责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展动物免疫注射、防疫巡查、疫病监测、疫情排查、疫病普查,承担疫情处置;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对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诊疗、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工作;参与药物残留有关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收集上报和有关追溯工作;④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监)测、地力监测、水资源、大中型水利设施维护、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农机驾驶证年检(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科技项目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保险、林业重点建设工程、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⑤承办乡镇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