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政策解读
《吴川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于2023年10月通过市政府批复,政策解读情况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工作方案》、《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及其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9〕9号),适应国土空间新常态发展模式,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障“三旧”改造的有序实施,特编制本规划。
“三旧”改造是国家赋予广东省先行先试的一项特有政策。试点以来,为推动“三旧”改造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我省先后出台了各类指导文件。至2020年4月,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2020年8月底前修编完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此,我局积极响应相关文件要求,推进“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将作为指导和部署全市“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成为全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抓手,为“三旧”改造工作推进提供依据。
二、编制内容
本次规划将建立系统性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框架,摸底并完善“三旧”改造图斑库。主要内容包括:
(1)本次规划范围为吴川市市域范围,含5个街道及10个镇,总面积870.08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范围衔接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139.10平方公里。
(2)市域“三旧”项目共331项,总用地1932.43公顷;其中,中心城区“三旧”项目217项,总面积1738.33公顷,其余各镇“三旧”项目共114项,总面积194.1公顷;
(3)规划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政策稳定、流程规范、体系完整的“三旧”改造长效发展制度,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到2035年,以“跨越发展、空间优化、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为目标,通过土地的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并衔接用地权属,现状建设情况,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的等方面,将中心城区划分5个“三旧”改造分区、81个“三旧”改造单元;划分中心城区容积率控制分区、建筑高度控制分区等指标控制指引;提出配套设施、交通、历史文物保护等专项控制指引;
(5)综合现状开发强度、经济因素、城市景观环境等因素,本次规划拟对各类用地的容积率区间提出指标控制指引。
各分区控制强度一览表
(6)完善各镇“三旧”改造规划,提出各镇“三旧”改造规划指引。
(7)梳理近期重点全面改造的图斑,近期重点全面改造的图斑158.86公顷。其中旧城镇101.17公顷,旧厂房27.87公顷,旧村庄6.15,规划新增图斑18.86公顷。
2023年度“三旧”改造计划实施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