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24年度
评价单位(公章):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25年8月28日
根据《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吴财绩〔2025〕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4年度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简介单位属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数、年末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外聘临时工人数等人员情况;简介单位工作职能。
机构设置:浅水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镇内设职能机构10个,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公务员编制数45个,在编人数为40人;下设事业单位3个,事业编编制数41个,在编人数为27人。
部门职能: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2.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3.统筹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工作、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综合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4.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执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党政建设:压实管党责任、加强党建常态化工作。
2.乡村振兴:助力“百千万工程”,推动本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振兴。
3.民生工程和社会保障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着力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困难。
4.社会安全稳定:紧抓社会安全管理,提升群众安全感。
5.行政执法工作:辖区各项行政执法。
6.武装部经费:配齐本部门设施。
7.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消防整治。
8.环境卫生整治:辖区环境卫生和乡村保洁工作。
9.文化建设:文化设施建设。
10.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突破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锚定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吴川市打造湛江对接融入“双区”建设的门户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的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纵深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浅水新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整体收入预算数是1180.81万元,整体支出预算数是1180.81万元;整体收入决算数为1180.81万元,整体支出决算数为1180.81万元。整体支出数等于收入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了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我镇于2023年4月23日成立浅水镇人民政府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郭卓明镇长任组长,柯秋萍副镇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财务人员和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二)自评工作过程。
我单位收到《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吴财绩[2025]2号)文件后,立即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前进行自评材料的报送,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镇在2024年预算年度内,圆满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方面均达到相关规定标准。我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合理性:我镇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编实编细各类项目预算。预算编制规范性: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
预算编制准确性: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
目标科学完整性:我镇2024年按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和设置部门绩效整体目标,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可衡量。
2.预算执行情况。
制度措施健全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制定并修改了涉及内部控制、财经管理和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制度。
支出完成率:我镇2024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
资金下达合法性:下达资金,合法、合规。
政府采购执行率:我镇2024年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财务合规性:我镇2024年资金支出规范,严格执行基本支出管理、项目(含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项目实施程序:我镇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都履行相应手续等。
项目监管:我镇2024年对所实施项目依法进行检查、监控、督促等。
资产管理情况:我镇制定了《浅水镇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规范。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工作,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新增的固定资产,及时做到入库管理,入库对账;履行处置资产报批手续,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利用率:我镇2024年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
3.预算监督情况。
预决算公开:我镇2024年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
组织建立情况:我镇于2023年4月23日成立浅水镇人民政府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郭卓明镇长任组长,柯秋萍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财务人员和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自评材料报送及时性:我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4年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
自评材料报送质量:我镇2024年自评材料真实;表格填写内容齐全,无缺漏或不对应;自评报告的内容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佐证材料与项目(工作)存在联系,能证明项目(工作)立项、实施管理、完成等情况,对项目(工作)相关情况的证明力充分。
4.预算使用效益。
(1)重点工作完成效率:2024年我镇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各重要事项及工作。
(2)绩效目标完成效率:2024年我镇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中各项目标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增强,尚未能全面深入认识理解绩效管理工作意义,绩效管理经验不足。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操作性文件仍需完善。
(四)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绩效理念。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提高部门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2、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绩效管理手册或者实施细则等可操作的指引文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有效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