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滨街道 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海办〔2021〕15号
各机关单位、各居委会、各居民小组:
现将《海滨街道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吴川市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8日
海滨街道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群众上山扫墓祭祀烧纸钱、香烛和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下大决心、动硬措施、用真功夫,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的工作思路,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措施,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社区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疏忽大意,决不能当甩手掌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街道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深入防御一线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深入险情火情现场组织处置工作,同时抓好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畅顺工作。
2.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全年森林防灭火任务最关键时期,街道要监督辖区内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社区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社区进行督查,街道党工委和领导要分片包干进行指导督促。在督促检查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依法追究责任。
应急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兵把守,形成工作合力。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各社区要制定并下发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森林火灾预防责任,指导各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全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海滨边防派出所和海滨派出所落实野外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查处责任,严格落实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专项行动,代号“猎火行动”, 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村委会、自然村和森林经营单位、个人落实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灭火资金,配备防灭火装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二)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1.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请街道党工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川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2.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3. 全面深入地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带动家人文明祭祀,采取广播、电视、微信、抖音、大喇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将宣传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森林防火法规和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在各重点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横幅,标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文明祭祀、严禁用火。
各地烟花爆竹销售点要竖起“祭祖扫墓注意森林防火”警示牌和挂上森林防火宣传横幅,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各地交警要与当地专职护林员互相配合,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停放,严防森林火灾殃及人群、车辆。
筑牢最后一公里安全防线,落实“最后一公里”具体措施:一是包山头(清明节三天),每个山头或每块林地必须有人看守(100亩以下不少于1人,100-200亩不少于2人,200亩以上不少于3人)。二是看守的护林员都必须佩带红色“护林员”袖章,携带二号工具。三是守路口,由村委会或自然村安排人员。临时护林员可由村委会或自然村临时聘请、或林木经营者(承包者)、志愿者,或倡议党员护林(作为开展建党100周年活动之一)。
(三)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扑火队伍准备。街道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清明节期间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街道要成立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村委会和自然村要组织成立不少于20人的扑火队,或联防队伍,遇有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街道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灭火“阳山经验”工作指引》要求,禁止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和学生以及体能较弱的未受过森林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
3.物资保障准备。街道、村委会、自然村购置基本物资(主要为二号工具),尽早发放到扑火队或护林员手中,定制袖章,落实护林员轮班、用餐等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四)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队伍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