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滨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吴海办[2021]86号
关于印发《海滨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6月10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海滨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
吴川市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1日
海滨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依法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事故防范,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强化监管,着力隐患整改,狠抓打非治违;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到工作有计划,措施有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海滨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督管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完成我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切实增强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道辖区内工贸企业、小区、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努力促进全街道经济在安全生产形势下持续稳定发展。
二、具体安排
(一)根据我街道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各级联动,各负其责,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按照《海滨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和《海滨街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干部包干、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街道与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站所、学校、各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打击杜绝非法烟花爆竹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辖区内5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把安全监督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社区居委会,要求社区居委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覆盖、消除隐患的目的。
(六)确保节假日前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在节假日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联合多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联合监督、执法大检查。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相关手续;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七)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八)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企业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的台账;
(九)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小场所、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狠抓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等“三合一”情况,持续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电线乱拉乱搭,小区、出租屋阻挡消防安全通道违规违法行为排查。
(十)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复查文书。街道应急办在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复查时使用《吴川市海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规定文书。
(二)按时上报监管信息。各社区居委及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并将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台账保存。
(三)完善重点企业的建档工作。为了加强对重点企业管理,各社区居委协助街道应急管理办收集并汇总辖区内各重点企业的档案资料,完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五、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三大体系建设,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按“五进”要求,开展七大领域宣传,为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民整体安全意识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栏》,悬挂、电子荧屏播放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
(二)监督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特种岗位员工持证上岗。
(三)开展安全宣传“敲门”工作,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小册子、单张等宣传资料,传授灭火逃生技能。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企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全员建立安全文化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稳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六、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数量:2021年底我办在编人员5人,纳入计算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为4人(不低于5×80%=4)。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1000日
全办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250日/人×4人=1000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104-11=250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天;
2.双休日=52周×2天/周天=104日;
3.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为892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28个工作日)、检查指导社区安全监管工作(35个工作日)、监督检查人员法定年休假、病、事、产假、探亲假、婚(丧)假(88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96个工作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制等工作以及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445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为108日
其中含配合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监督检查工作日=1000-892=108日
以2-3名执法检查人员一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108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00-130次(家)企业左右。
七、附件:《海滨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