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在城区占道摆酒宴的通告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禁止在城区占道摆酒宴的
通 告
吴府办规〔2018〕6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有序的良好环境,创建广东省卫生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城区范围内(不包括博铺、海滨、大山江、塘尾、振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占道摆酒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城市公共场所搭建炉灶、酒棚、设宴摆酒。
二、提倡喜事简办、节俭办宴、文明办宴;提倡到酒店酒家办宴,并适当控制规模。
三、如有违反规定占道设宴摆酒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组织联合执法进行清理,并进行相关处罚。对不听劝告、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