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关于2021年3月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3-05 10:07:01 来源:本网
【 打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5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6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吴川市新金桂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吴环建〔2021〕8号

2021年3月5日

吴川市新金桂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吴川市塘缀镇城西工业开发区工业大道8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0.52106082°,北纬21.46326721°)

2

关于吴川市鸿海绳网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吴环建〔2021〕7号

2021年3月5日

吴川市鸿海绳网制造有限公司

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山基华村325线南侧,其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21.432308°,东经110.81467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吴川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吴川市广沿路一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号码:557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