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教育局关于拟终止吴川市梅录街道成龙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办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规定,经我局核查,以下民办幼儿园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属于空壳幼儿园。现拟依法终止下列幼儿园办学资格并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1.吴川市梅录街道成龙幼儿园
2.吴川市梅录街道新永华幼儿园
3.吴川市梅录街道红缨幼儿园
4.吴川市梅录街道童梦幼儿园
5.吴川市塘尾街道华旭幼儿园
6.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山基华幼儿园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述幼儿园的举办者或负责人可向我局基础教育股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恢复办学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销毁印章,同时在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平台及学籍管理系统中撤销其机构代码。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5日
公示期内,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通信地址:吴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景路69号)
联系电话:0759-5582338
联系人:吴老师
吴川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7日
吴川市教育局关于拟终止吴川市梅录街道成龙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办学的公示.pdf

粤公网安备44088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