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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吴川市小学升初中跨市跨镇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9 17:29: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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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做好2026年秋季吴川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便吴川市户籍在外就读和本市跨镇街就读学生的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秋季吴川市小学升初中跨市跨镇报名办法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5月14日。

  二、报名对象

  (一)在吴川市所属学校外就读小学六年级(非吴川市学籍学生),需要回监护人(或本人)户籍地、房产地等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二)在吴川市所属学校内就读小学六年级(吴川市学籍学生),需要跨镇街回监护人(或本人)户籍地、房产地等所属镇街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对象分类

  符合报名条件之一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类:户籍类(本人或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类:房产类(监护人拥有当地合法房产);

  3类:经商类(监护人在当地经商);

  4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

  5类:优待类。

  四、报名资料

  (一)户籍类。监护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房产类。持有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出生证、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仅有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出生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经商类。监护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出生证、满3年及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吴川市满3年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需要监护人提供居住证、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出生证、吴川市满半年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优待类(详见下表)。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

  序号

  对象

  政策依据

  证明材料

  1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子女

  《关于印发〈湛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0〕46号)

  1.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军人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军人身份证。

  2.烈士子女需提供:《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烈士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需提供:《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

  4.残疾军人子女需提供:《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残疾军人及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省民政厅或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颁发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2

  人民警察子女

  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1.人民警察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烈士证明书》。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证明书》。

  3.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伤残人民警察证》。

  3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2019〕65号)

  因公牺牲、烈士、一级至四级残疾以及“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获得三等功或省部级同等级别奖励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1.因公牺牲、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湛江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一级至四级残疾以及“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需提供:《湛江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消防救援人员及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消防救援人员残疾证,表彰通报、奖励通令。

  3.获得三等功或省部级同等级别奖励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要提供:《湛江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消防救援人员干部证、消防员证;表彰通报、奖励通令。

  4

  复退军人子女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

  《湛江市复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县级或市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加盖)、复退军人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复退军人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5

  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

  县级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因公殉职证明、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核验单位公章;提交时限为2026年5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符的,不予办理优待审批(若上级有新的关于优待的通知,以上级的通知为准)。

  五、报名流程

  监护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持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吴川市教育局六楼基础教育股进行初步审核,加具意见后留底一份保存,另一份由监护人带到相应的中心小学报名,交由中心小学留底保存。

  六、解释说明

  本报名办法由吴川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58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