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对液化气钢瓶销毁报废处理的公告
时间:2026-05-07 09:57: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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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市城镇燃气专班在长岐镇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查处非法储存气瓶的违法行为,涉及各种规格气瓶57个。因查扣的液化气钢瓶涉嫌超期未检,液化气不明来源,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防止该气瓶继续流入市场,经研究决定对先行登记保存的液化气钢瓶依法进行报废销毁处理。如有异议,请相关关系人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提交证明材料并接受核查,逾期仍未提交的,本办公室将依法对查扣物品进行销毁报废处置。
附件:暂扣气瓶清单
吴川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6年5月7日

粤公网安备44088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