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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对液化气钢瓶销毁报废处理的公告

时间:2026-03-10 11:56: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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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市专班成员单位持续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气瓶的违法行为。

  因查扣的气瓶涉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条件等问题,不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燃气专班办公室将依法对违规液化气瓶开展销毁报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如有异议,请相关关系人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提交证明材料并接受核查,逾期仍未提交的,本办公室将依法对查扣物品进行销毁报废处置。


  附件: 液化石油气钢瓶公示注销信息汇总表


吴川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6年3月10日



  原件盖章扫描版:关于依法对液化气钢瓶销毁报废处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