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6-04-23 10:43: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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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的通知》(湛建管〔2026〕10号)的文件精神,自2026年4月22日起,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无须再报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复。请各单位知悉,请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落实建设、勘察、设计、审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
附件:《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的通知》(湛建管〔2026〕10号)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粤公网安备44088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