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股(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吴川市文明路10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600038)。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领导下, 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目标。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一体化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二)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全心全意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三)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培训学习。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局负责编制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工作的培训,内容包括《条例》释义、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指南、目录编制规范和信息档案报送交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知识,使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充分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程序;全面领会了《条例》中对于保密审查工作的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我局要求股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股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9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8%。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分工、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更新速度太慢。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以创新思维在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吴川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