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盛文、人大社工委主任彭维明、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检查。
陈勇一行先后到达吴川市公路局材料供应站、广东凤凰饲料有限公司,通过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机构体系建设、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和隐患排查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检查组现场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并要求两家企业立行立改。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反馈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林盛文强调,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和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万无一失。要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从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真正把各方责任压到点上,夯实安全生产工作根基。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继续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陈勇充分肯定全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工作成效,并就全市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出了四方面意见和建议。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三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倒逼各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失职追究制度。四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网格员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一校一审:赖学敏
二校二审:蔡晓婷
三校三审:麦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