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吴川市人民中路3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8928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吴川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在吴川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主动、及时、准确地报送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为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为全面推进水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明确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并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尽可能的公开水务工作信息。
1.在局机关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对单位信息、咨询邮箱和电话等进行公示。
2.水务局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电视新闻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依托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更新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等各类信息。确保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栏目、各专题栏目均已发布有效信息。2020年,水务局共发布各类信息58条,其中动态42条、目录信息1条、公告公示7条等。二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72条,其中行政许可38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检查10条、行政强制1条、行政征收23条等。三是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水务局在政府网站上对其招投标等进行了公告、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3.规范信息发布,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程序基础上,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方式等,将政府信息报送与职能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4.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履行相关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安全。
(三)开展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利用会议的方式组织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和保密基本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吴川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尚存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主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运用信息手段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针对问题和不足,吴川市水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调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内容,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促进吴川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以更宽更深公开效果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五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充分搭建信息化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速度和便捷性。六是加大力度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吴川市水务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