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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5-12-08 09:18:00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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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柱棠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压实各方审计整改责任,促进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进展情况,要求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确保审计成果高效运用。截至2025年10月底,省领导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5次,要求针对有关问题深入研究,建章立制,完善日常监督,坚决认真抓好整改。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不断推进做深做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55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推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 本报告对副省和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省一级预算单位统称为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开展专项整改;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将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查办督办,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一、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取得成效

  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紧抓快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总体上看,2024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监督合力不断增强,成果运用持续深化,整改成效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662个,其中275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267个、整改率97.09%;387个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128个;剩余267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共处分处理91人,约谈306人,制定完善制度188项,审计监督权威进一步彰显。对省人大常委会纳入跟踪监督调研的3个方面问题,个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环节问题已完成整改,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部分项目已完成整改。

  (一)坚持高位统筹,审计整改责任更加夯实。省委、省政府坚持从政治高度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将审计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配合中央巡视等紧密结合,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报告,审议审计整改分工方案,压实各方整改责任。省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审计整改总体进展情况,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省有关领导多次就分管领域重要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被审计单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省有关主管部门从全局研究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做好系统整治、综合施治和源头防范;省审计厅强化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构建分送转办、跟踪督促、审核把关、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高效协同,审计整改“组合拳”更加有力。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围绕发现问题、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等重要环节,增进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省级层面出台“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三类监督”更加系统集成、高质高效。省纪委监委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有效发挥联动叠加效应。省委巡视办将巡视发现涉及审计整改的513个问题,移交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突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对17名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会商研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选取重点领域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调研。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强化重大事项督办,开展审计整改约谈,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

  (三)坚持高标整治,审计成果运用更加深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紧盯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惩治和通报典型案件,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切实规范涉企收费。省财政厅通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典型案例,制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省国资委加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分析和整治,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省生态环境厅将审计发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方面问题,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省教育厅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20项“底线要求”,开展“全覆盖、起底式”自查自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异常住院费用核查等专项行动。省医保局将审计指出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等问题,纳入全省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9个,涉及2个部门,已完成整改问题6个,完善制度3项。

  一是对部分预算编制执行管控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制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资金分配,收回大额未支出资金5亿元。二是对个别非税收入未按要求及时缴库问题,省财政厅制定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指引,建立执收单位日常快速对账机制,已清理上缴或办理退费5.36亿元。三是对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不到位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同税务部门核实清理“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缴费”参保数据,提高职业伤害保障行业基准费率,促进工伤保险收支平衡。省税务局强化工伤保险费征缴。

  2.关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3个,涉及10个部门,已完成整改问题50个,完善制度23项。

  一是对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2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上缴存量资金、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利息收入等1.71亿元,纳入2026年非税收入预算分批缴交1313.13万元。3个部门将未纳入预算的支出事项单独编列2026年预算,加强自行采购项目监管。有关部门下线5个低效信息系统,整合升级改造2个信息系统。4个部门健全预算支出、合同支付、项目实施、采购管理等制度,避免程序倒挂现象再次发生。1个部门对施工单位外包行为进行约谈问责。二是对部分经管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部门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实施进度、拨付进度和资金使用结余情况。3个部门健全零基预算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用途。2个部门召开现场调度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1个部门追回、上缴多发的奖补资金,督促有关单位复核排查其余奖补评审。1个部门加大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调度力度,通报2024年度有关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对一些部门单位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问题。5个部门立即纠正无预算支出、转嫁费用行为,编制2026年预算时全口径反映收支情况。1个部门已结清在下属企业列支的费用166.25万元。

  3.关于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9个,涉及8个市,已完成整改问题16个,完善制度4项。

  一是对部分地区财政资金未能有效统筹等问题。5个市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征收管理。1个市分配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1个市及2个县上缴非税收入8445.52万元,所辖3个县将公办幼儿园保育费、预防接种劳务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个区城投公司上缴结余资金3.16亿元。二是对部分地区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等问题。1个市印发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规程,提早编制预算。1个市已在下一年度财政决算报表编列上年结转。1个市将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14家单位,全部纳入2025年预算编制范围;验收渔港2个、海洋牧场2个,撤销海洋牧场项目6个、归还财政资金3610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些地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涉及4个市,已完成整改问题4个,完善制度3项。

  一是对超工程进度提前拨付债券资金问题。2个县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已结算7637.73万元,相关工程总进度已达标。1个县印发通知从严管理代建项目资金监管账户,规定原则上不再设立账户管理代建项目资金,滞留资金2.13亿元已全部支出,项目工程进度符合支付要求。二是对专项债券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问题。1个县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进度,严格按项目进度申请资金支出,已支付714.73万元,均用于专项债券原对应项目。

  2.关于一些地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涉及4个市,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完善制度2项。

  一是对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县制定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运营方案,完成公开招标、合同签订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准备投入运营。二是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1个市强化项目谋划阶段收益测算与平衡方案编制,督促所辖2个县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已拨付7637.73万元。

  (三)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9个,涉及8个市的29个县,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完善制度1项。

  一是对县域产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支撑保障不到位问题。产业谋划不力方面,4个市调整优化产业发展方向;4个市积极引进项目,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动工建设;6个市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7个市加快项目进度,抓紧拨付资金;2个市认真评估省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使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产业主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2个市梳理市县两级帮扶资金偏离帮扶目标的项目,通过分期归垫项目资金等方式推进整改。后续跟进不到位方面,4个市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促进土地利用集约高效;2个市加快推进项目用海申报,将用海审查与批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并联办理,落实生态评估和修复。二是对县域经济发展管理不规范问题。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方面,4个县统筹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安排,提前介入资金分配方案编制,加快资金拨付;4个县逐宗核实违规用地项目,“一地一策”推进整改;4个县督导相关农业产业园落实联农带农,黄牛产业园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中期评估。项目资产闲置浪费方面,13个县采取“精准招商+配套升级+政策赋能”等组合策略,盘活低效厂房,推动产业升级;10个县约谈相关公司负责人,加快已建成设备投入使用。

  2.关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55个,涉及15个市,已完成整改问题88个,完善制度37项。

  一是对规划选址不当问题。12个市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同机制,统筹规划、立项、选址等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符合要求。11个市加快各地大中型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数据共享,以县域为单位绘制农田水网“一张图”,逐年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二是对建设监管不力问题。14个市加快构建项目招标管理全链条监督体系,建立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完善制度4项,追责问责9人。三是对后续管护不善问题。13个市开展粮食生产和撂荒耕地整治,加强耕地利用情况动态监测,推进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应种尽种。10个市加大管护资金的投入,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稳定运行。四是对相关建设和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12个市制定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及时发放补贴,跟踪使用情况,确保补贴使用符合规定用途。12个市完善耕地地力补贴审核机制,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核实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时准确发放相关补贴,确保农户及时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3.关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1个,涉及6个市,已完成整改问题42个,完善制度2项。

  一是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3个县严肃查处违规转包行为,立案处罚22.24万元。4个县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审查力度,强化招投标监管。二是对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问题。有关县对农村公路工程进行抽检,排查整改124个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及安全。三是对资金保障问题。6个市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保障农村公路养护,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督促专款专用等整改问题资金1.77亿元。

  4.关于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涉及1个部门,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一是对海洋资源保护与修复不到位问题。有关部门修订海岸线占补实施办法,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红树林生态修复的相关要求,组织生态恢复岸线验收,全省累计新营造红树林3828.84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2367.19公顷。二是对临时用地监管不严问题。对2661宗到期未复垦的临时用地,有关部门通过督促开展土地复垦、办理农转用手续、立案查处等方式办结1092宗;对未预存土地复垦费的111宗,已落实整改79宗。

  (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能源、机场迁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个,涉及2户省属企业,已完成整改问题12个,完善制度2项。

  一是对建设成本控制缺失问题。2户企业建立有效复核机制,强化结算审核,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针对签订承包合同问题,2个项目已在合同中落实调价机制条款;1个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据实结算核减1600多万元。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大量错漏、变更依据不充分问题,已明确据实结算、缺陷索赔的要求和责任,1个项目扣回结算款180万元,。针对因设备质量缺陷,导致多次检修及非计划停运问题,已实施索赔。针对多计费用问题,已要求中标单位在结算中予以扣除。二是对项目监管不严问题。针对工程被违规分包问题,1户企业修订合同管理、分包单位管理等制度,追责问责12人;1户企业排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合同,实行台账式管理。针对机电安装等工程偷工减料、少建配套设施问题,1户企业逐项查漏补缺,补充工程内容,完善设计变更,扣减多计价款,追责问责5人。三是对建设运营效益不佳问题。针对投资风险防控措施不足问题,对现有新能源项目特别是收并购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再评估。针对高能耗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高,煤电机组、燃气轮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多问题,1户企业修订技术监督管理、火电板块机组非停考核与奖励等制度,推进项目转型改造、降耗升级。针对电厂投资的岸电系统建成后3年未使用问题,1户企业将岸电装置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体系,确保依规提供服务。

  2.关于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9个,涉及1个部门,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

  一是对部分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1个部门对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等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强化立项建设、统采分签全过程监管,建立分包合同报备核查机制。针对串通投标问题,1个部门责令违反工作程序的2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作检讨报告,对重点项目招投标合规性及工程分包进行梳理排查。针对关联方交易问题,2家项目单位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公示专业分包清单,规范分包变更审批。二是对部分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1个部门加强建设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把关。针对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2个项目已全额退回超付款606.26万元。针对54个EPC项目问题,正在审核确认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同价格。三是对部分项目运营管理不佳问题。1个部门落实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对所属单位现有贸易业务进行全面梳理清查。针对项目闲置问题,正协调解决道路出入、宗地内平整、宗地外“五通”等问题。针对项目被利用进行融资性贸易问题,2个项目已立即停止“空转”“走单”等虚构虚假贸易行为。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收费或土地被他人无偿使用问题,1个项目已全额收回欠款,1个项目已完成法律诉讼准备和质押物竞拍销售。

  3.关于公立医院相关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3个,涉及7个市、2个部门,已完成整改问题49个,完善制度28项。

  6家医院完善“制度约束+技术制衡+流程监控”等采购管理审查体系,强化决策过程与采购工作严格分离,促进招标需求合理合规、招标程序合法有效。7家医院严格规范耗材试剂的遴选准入,加强专机专用设备及配套耗材管理,杜绝捆绑采购。

  4.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检测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涉及1个部门,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制度4项。

  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问题。主管部门已完成抽检系统数据、监督检查系统数据的梳理比对,督导各地区严格核实问题数据,规范在产在营主体数据归集,及时准确纳入风险分级系统。二是对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对以往抽检发现问题集中、历来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经营主体,主管部门加强跟踪抽检,规范记录存档;印发通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数据归集、风险防控,要求各地区加强涉嫌无证生产问题处置,各地已查处533家生产经营主体;制订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加大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问题处置力度。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3个,涉及5户省属企业,已完成整改问题39个,完善制度25项。

  一是对经营管控不到位的问题。2户企业加强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5项。3户企业强化贸易、金融等业务管控,加强合同审核和履约监管,挽回损失21万元,完善制度3项。2户企业调整合作模式,收回应收账款或经营收益4276.39万元。4户企业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制度5项。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户企业推进资产处置全流程监控管理,修订制度2项。1户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租赁评估,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7项,追责问责4人。三是对风险管控不力的问题。针对股权、投资管控不到位的问题,2户企业全面梳理“长期闲置”房产或土地,已出租厂房3000平方米。

  2.关于金融类企业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涉及1户省属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制度11项。

  一是对企业经营管控不严的问题。有关企业针对未制定风险责任认定规则和问责的问题,成立审计与问责委员会,健全内部约束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依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移送23户企业犯罪线索,对190人提起诉讼,制定相关制度5项。二是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租赁物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有关企业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建立租后检查长效措施,整改涉及资金15.87亿元。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保障机制缺失问题,有关企业建立合作银行跟踪评价机制,对69个项目提起诉讼程序,完善制度4项。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8个,涉及9个市和8个省级部门,已完成整改问题17个,完善制度6项。

  一是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3个部门和13家单位落实资产盘点制度,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个部门和12家单位完成相关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4亿元,完善制度2项。7家单位及时调账,将15个项目由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涉及固定资产价值7987.27万元。二是对闲置资产问题。4个部门和14家单位全面梳理、分类处理设备、物业、土地等闲置资产,尽快推进盘活利用。5家单位建立出租出借商铺、停车场资产管理台账,相关收益扣除税费后上缴财政。三是对资产配置处置问题。3家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分批次处置待报废固定资产。1家单位修订制度2项,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处置资产168项。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4个,涉及11个市,已完成整改问题12个,涉及土地6.07万亩,完善制度3项。

  一是对耕地保护工作有短板问题。5个市将符合条件的耕地3.32万亩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复耕复种2.45万亩。10个市及1个县采取完善手续、复耕复绿、立案查处等方式整改违规占用的耕地1964.4亩。二是对林地、林业管理不严格问题。5个市强化林地资源监管,查处1355宗违法违规占林用林毁林行为。2个市明确桉树种植和更新改造目标,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违规新增种植桉树进行核查。2个市对造林工程重复规划的1531.46亩林地进行核实,追回油茶低改项目补贴资金3.63万元。3个市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成2个林场森林资源指标改革任务,调整、增加5个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1.04万亩,整治87宗违法占林行为,解决3个林场林权纠纷,补发1个林场拖欠的职工薪酬136万元。1个市缴纳生态补偿费610.29万元,支付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04.75万元。三是对水资源监管不到位问题。1个市加强日常采砂行为监管,编制年度采砂计划,纠正采砂许可证违规发放问题。1个市对8个河砂超规划范围采区进行停工整顿。3个市加强自然保护地或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清拆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场,提升省考断面水质。1个市安装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13段黑臭水体整治。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查办督办情况。

  对审计移送处理书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组织查处,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分有关责任人。

  1.关于公共资金、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领域的问题。对个别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立项审核失职,造成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问题,省科技厅已追回涉及的科研项目经费。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涉嫌内外勾结、套取贪污周转房餐厅餐费资金,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留置。

  2.关于民生领域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相关评审,加大惩处力度。某市财政补助资金被骗取,该市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已被查处。

  3.关于招投标领域的问题。省国资委开展国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监管。对某市14个项目的投标企业涉嫌相互串通投标问题,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或移送、通报相关部门处理。某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人员在8个PPP项目中涉嫌存在失职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2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省委组织部牵头对离职人员利用原单位资源或原职位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针对管理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省国资委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督促省属企业向下延伸摸查整治相关问题;对个别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取酬、个别干部亲属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牟利等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七)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审计提出的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规范管理、提升效能,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1.关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议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省与市县共同当家理财、共同增收节支、共同增强实力后劲。各地积极盘活资源资产,加快矿产、房产物业、经营权等资源资产出让和收入收缴,稳定土地出让收入,2025年1月至8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0亿元、同比增长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78亿元、同比增长9.1%。省财政厅落实落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全年支出保持必要强度;实行带项目清单提前下达资金,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支出使用。

  2.关于“加强民生福祉保障”建议的落实情况。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管理,2025年上半年广东地区(不含深圳)组织社保费、职业年金和其他补充保险费收入3834亿元、同比增长10.3%。加强医疗服务规范管理,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加大全省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加强食品生产许可风险防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全省垦造水田、耕地集中整治区、设施农业用地等专项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2024年以来完成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354个,实施海洋、废弃矿山等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100个。

  3.关于“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建议的落实情况。财政领域,省财政厅严格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新增债券,分类合理控制债务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规模,优先保障在建、续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大财力下沉力度,2025年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占省级支出的比重约七成,激励市县通过自主造血兜牢“三保”底线。金融领域,广东金融监管局开展年度监管评级及结果通报,督促金融机构由点及面加强风险防范;省财政厅督促有关企业规范资本运作,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国企国资领域,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整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构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1+1+N”制度体系,强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监督。

  4.关于“加强财经纪律约束”建议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明确过紧日子限制类、禁止类资金支出事项11大类33项,指导约束全省各级各部门经费管理使用;明确2026年省级继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10%压减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单列管理并从严审核各类一般性支出,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运转性项目经费“只减不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过紧日子理念深度融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全链条。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8个问题到期未完成整改,均为立行立改问题。结合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情况,当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认识不足、预判不够,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部分地区受财力、施工条件等现实条件制约,难以短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部分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加之受司法程序、维稳等因素影响,整改难度较大,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要压实责任、盯紧进度。对8个到期未完成整改问题,被审计单位要立即组织再研究,倒排工期、加大力度,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259个未到整改期限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合理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完善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盯紧盯牢进度,及时更新报送整改结果。二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审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通过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督查督办等方式,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检查,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立行立改问题和分阶段整改问题,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纠治,要依规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三要标本兼治、由治到防。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深化行业治理、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媒体解读:广东公布审计整改报告:到期问题整改率97.09%,制定完善制度188项

  图片解读: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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